今年5月18日是第三十五个全国助残日。今年助残日的主题为:“弘扬自强与助残精神,凝聚团结奋进力量”。为助力残疾人就业,市残联拟于助残日期间前组织开展残疾人专场招聘活动,现向各用人单位征集残疾人就业岗位。有招聘意愿的用人单位可长按识别文末二维码填写招用残疾人岗位信息。
一、征集时间
5月7日-5月14日
二、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并符合相应条件,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25%(含)并符合相应条件,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5%的,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
3.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就业奖励
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奖励补贴。用人单位(不含已享受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的企业)超过省政府第165号令规定比例(1.5%)安排残疾人就业,与残疾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报酬,根据上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月平均人数给予用人单位奖励补贴。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进伟
联系电话:0563-230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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