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五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残联的帮助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全面完成了《泾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缩小了残疾人基本需求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改善了残疾人平等参与生活的物质条件与社会环境,团结带领全县1.1万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克服困难、奋力拼搏,展现了广大残疾群众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五年来,我县残疾人事业得到快速、健康的发展,焕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坚持党对残疾人事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聚焦残疾人脱贫攻坚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持续发力落实残疾人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和有效做法,着力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残疾人脱贫攻坚的影响。4661名残疾人全部如期脱贫,全县残疾人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应补尽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五年来,我们坚持聚焦自身建设,用改革创新的思想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坚持以改革创新促发展,出台《泾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残疾人组织职能定位,及时调整和充实全县141个村残协专职委员。优化残联机关和内设机构职能设置,整合残疾人康复、劳动就业和辅助器具等相关服务职能,设置泾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全县建成11个残疾人之家、90个残疾人工作站。今年以来,我们又将深化减证便民服务改革、深化辅具管理服务模式改革、深化残疾人维权服务改革三大类10小项深化改革内容作为年度“微改革”的重要内容,全面完成了包括简化办证流程、缩短办证时间、取消部分申报材料、辅具借用和在“家门口”适配辅具等改革任务,在最大程度上简化了工作程序、方便了残疾群众。
五年来,我们精心实施精准康复行动,残疾人康复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累计为525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康复服务率达90%以上。出台《泾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将残疾儿童救助范围由原来的0-10周岁扩面到10-14周岁;救助标准由原来的1.2万元/人·年提高到1.55万元/人·年。完成0-14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413人次,为残疾儿童配发矫形器55例、辅具适配53例。为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3177人次,发放补助资金317.7万元。为残疾人免费发放轮椅等各类辅助器具2200多件。通过不断优化康复服务,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应助尽助”,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应补尽补”,残疾人辅具适配率达90%以上。
五年来,我们坚持提升特殊教育,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明显改善。我们会同教体部门,以普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加快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县140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100%,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以县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已经形成。通过各种形式,为541名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学生提供教育资助,累计发放各类补助资金39.65万元。
五年来,我们坚持贯彻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就业率稳步提升。增强残疾人就业能力。依托培训机构开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免费培训各类残疾人774名。为残疾人搭建就业平台。共组织6次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宣传残疾人就业条例等相关政策,为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先后成立3家残疾人辅助就业机构,吸纳20名残疾人就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112人次,其中接待求职登记67人次,介绍残疾人就业45人次。积极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和阳光大棚项目514个,累计发放扶持资金150余万元。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配合税务部门对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36万元。
五年来,我们坚持品质优先,稳步推进无障碍改造项目。为方便了残疾人的生活起居,根据残疾人自身需要与家庭实际情况,按照一户一方案的要求,共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407户,补助资金近240万元,实现了“行得通、出得去、能如厕、洗上澡、晒太阳”的愿望,让他们“有障无障”生活更美好。
五年来,我们坚持惠残惠民,残疾人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按照“普惠+特惠”的原则,通过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存权利。联合民政等部门积极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工作与“清零行动”,并对残疾人“两项补贴”两次提标,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65元/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提高到70元/月,三、四级提高到60元/月。目前,享受“两项补贴”政策的共7817人,达到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应享尽享的目标。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目前,全县共有4479名残疾人享受城乡低保对象,508名残疾人享受特困供养人员。将全县所有重度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额资助范围。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阳光家园托养服务。
五年来,我们坚持拓展残儿康复救助工作,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我县原来仅有县医院一家脑瘫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为满足广大残疾儿童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经过多方努力,泾县特殊教育学校于2018年3月顺利通过市残联专家组的验收,成为“省、市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填补了我县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空白,不仅为全县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就近进行康复训练提供了便利条件,也有力地推动了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共为413名残疾儿童开展免费康复训练,并享受康复工程项目补助资金。
五年来,我们坚持发展残疾人文体,残疾人生活日趋丰富活跃。组织残疾人艺术团文艺演出活动5场次;积极组织输送优秀残疾人参加国家、省、市各类体育赛事、技能赛事和特奥会等活动,并取得优异的成绩。特别是我县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朱文梅,2018年,在全国残疾人田径锦标赛上摘取铜牌,在省第七届残运会获得金牌;组织开展以“游一次园、看一场电影、读一本书、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为主的残疾人文化周活动5场490人次,帮助残疾人开拓视野,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主动融入社会的信心;积极开展残疾人体育进家庭活动,为不易走出家门的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提供了无障碍健身车、综合健身器康复体育器材。
五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们将残疾人维权工作放在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精神,始终坚持领导接访制度,成立泾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常年为全县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共受理残疾人来信来访30余人次,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使来信来访者感到满意,残疾人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配合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定期开展有肇事肇祸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和管控,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了残联力量。
五年来,我们坚持弘扬传统美德,扶残助残氛围更加浓厚。我县残疾人事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为残疾人捐款捐物合计价值150余万元。广大残疾人在党和政府的关心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帮助下,自强自立,奋发有为。涌现出了“安徽好人”张万寿、电商能手江国森等一大批残疾人自强模范,泾县农商行、泾县特殊教育学校等省、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以及海纳农业的佘王剑、瓯鲜食品的张高峰等省、市扶残助残先进个人。
回顾五年来的发展历程,我们收获了许多宝贵经验,取得的成效也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如:县残联2020年代表宣城市接受省惠残民生工程绩效考核中位居全省第一方阵;2021年市对县目标管理考核任务中位居全市第一。2022年,被评为全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多次被评为县级美丽单位、文明单位、平安单位、双拥合格单位、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迈入新的五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乘势而上,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奋力谱写新时代泾县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