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残联:
现将《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资助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宣残〔202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全市2021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县市区残联要结合《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修订)>的通知》(皖残联﹝2019﹞55号),认真研究落实资助工作,确保“应助尽助”。
二、各县市区残联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各级基层残联组织要指导辖区帮助残疾大学生做好个人材料申报和初审工作。
三、各县市区残联于10月20日前,按要求上报《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花名册》、《2021资助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情况汇总表》,个人申请材料复印件(学生证需加盖本学期学籍章、银行卡为申请人本人所持有,若银行卡非本人持,需附相关材料证明持卡人和申请人亲属关系)等至市残联就业中心。
联系人:何悦 联系电话:3035243
附件:《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资助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宣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9月6日